新北市111年中小學圍棋特色【教育盃】賽 (5/1比賽-報名日期3/1~3/25 選手報名競賽以學校為行政單位-選手報名免報名費)
新北市111年中小學圍棋特色【教育盃】賽 (5/1比賽-報名日期3/1~3/25 選手報名競賽以學校為行政單位-選手報名免報名費)
完整原始簡章詳見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zSv2F ... CKBUcCfL/view?usp=sharing
新北市 111 年中小學圍棋特色教育盃賽競賽規程
壹 、 依據 :新 北 市政 府 教 育局 111 年 2 月 9 日新 北 教體 衛 字第 1110232434 號 函辦 理 。
貳 、 宗旨 :
一、 發揚固有文化,端正社會風氣,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倡 導 體育 圍 棋 運動 二、 協助 學 生發 展 個人 興趣 與 專長 , 推展 一人 一 技教 育 理念 。 三、 培養 學 生高 尚 品格 ,提 升 個人 自 我價 值與 自 信。
四、 推廣本市各高中職、國中、小學圍棋運動,並發掘本市優秀圍棋運動選手為本 市爭光。
參 、 辦理 單 位:
一、 主辦 單 位: 新 北市 政府 教 育局
二、 承辦 單 位: 新 北市 板橋 區板橋國民小學、新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 三、協辦 單 位:新 北 市 政府 體 育處、新 北 市體 育 總會、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 業職業學校
肆、報到與比賽時間:
伍、比賽會場地點:新北市板樹體育館(220 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 90 號) 陸、參賽資格: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民中小學在籍、在校學生,以「學校」為單位 組隊參賽。參賽時,國小組應備妥校務行政系統所列印之在學證明,貼選手相片 並加蓋騎縫章,以備查驗;國、高中組以上應備妥貼有照片及加蓋騎縫章之學生 證(需蓋有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註冊章)備查。
柒、比賽組別:個人賽 比賽組別如下
一、段位組
1.六、七 段組 2.五段組 3.四段組 4.三段組 5.二段組 6.初段組 二、級位組
1.甲組(1 至 3 級) 2.乙組(4 至 6 級) 3.丙組(7 至 10 級) 4.丁組(11 至 15 級) 5.戊組(16 至 20 級) 6.己組(21 至 24 級) 7.入門組(25 至 28 級) 8.初學組(29 至 30 級)
三、需以在校學生由在籍學校統一報名參加,不限人數。領隊、指導教師各 1 人。 捌、報名日期:自 111 年 3 月 1 日至 111 年 3 月 25 日下午 4 時止。 玖、報名辦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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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參賽選手【免報名費】。
二、報名手續
(一)欲參加比賽學校,請詳填【報名表】(附件一、二),並於 111 年 3 月 29 日(二) 前將已核章報名表之掃描檔及 word 電子檔 mail 至 aneric@pcps.ntpc.edu.tw, (郵件主旨:OO 國中小報名資料),並以電話確認報名程序是否完成,逾期不予 受理,修正亦同。
(二)相關報名資訊,同步公布公告於新北市體育資訊網路中心網頁(網址: http://sport.ntpc.edu.tw)、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網頁(網址: https://www.pcps.ntpc.edu.tw/)。
(三)所有參賽學生報名事宜,均須【由各所屬學校行政單位依規定程序辦理】,主 辦單位不接受非學校行政單位之申請。
三、所有報名選手名冊將於 111 年 4 月 25 日(星期一)公告於板橋國小網頁。 四、會辦單位:
(一)報名事務:
新北市板橋國小(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3 號)
聯絡人:學務處 黃世榮主任、陳勇安組長電話:(02)29686834 分機 823 (二)圍棋技術競賽事務:
新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(新北市板橋區華興街 44 號 3 樓)
聯絡人:主任委員 張道藩,電話:(02)89510300、傳真(02)89645636 五、報名辦法與規定
(一)段位組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登錄為準,不得有高棋低報之情事。報名後若有 晉升段情形者,應於 111 年 4 月 7(星期四)下午 4 時前【以書面通知報名單 位】,並以郵戳為憑,(參賽者一律以晉升後之段位資格參賽),未以書面告
知者,一經發現,取消其參賽資格,如於比賽過後發現,除追回所有獎勵外, 取消下一年度參賽資格。
(二)已入選職業棋士或具職業棋士身份學生,不得參加本組之比賽。 (三)各段、級組報名總人數超過一定人數時,得由主(承)辦單位再行分組,以利 賽程順利進行。
壹拾、領隊會議:
一、會議日期:於 111 年 4 月 13 日(星期三)上午 10 點(不另行通知),逾時或未到者 會中如有其他決議事項不得異議。
二、會議地點:【新北市板橋國小枋橋樓 5 樓視聽教室】
三、凡參加本項會議之工作人員、各校領隊、指導老師一律【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排 代】,本局不另發給請假證明。
壹拾壹、比賽規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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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報名截止或更正日期後,比賽選手不得更換組別與名單,若更動者一律視同棄權 處理。
二、參照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,採瑞士制賽程。段位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登錄為準。 三、採數子法,十九路棋盤,黑棋 185 子勝;十三路棋盤,黑棋 87 子勝。 四、個人賽六、七段組,七段對六段手合讓先,黑棋 181 子勝。其他各組一律分先。 五、開賽後選手遲到 15 分鐘裁定敗。
六、如有違反比賽規定,立即取消比賽資格,如於比賽後發現,除追回所有獎勵外, 取消下一年度參賽資格。
七、各場次比賽前,裁判得要求證件核對參賽選手身分。【國中以上以須提供學生 證】、【國小須提供以附照片並加印關防的在學證明】,以備查驗。 壹拾貳、申訴辦法
一、屬於資格問題者,領隊應於比賽之前向裁判組提出異議。
二、凡冒名頂替或未經報名而參賽者,裁判組得立即取消該隊資格,且該隊比賽成績 不予計算,並予以停賽一年度處分。
三、比賽時,對手如有犯規行為,應立即暫停比賽,告知裁判裁決;比賽如有爭議, 各校應以書面(申訴書格式詳如附件三)於賽後 30 分鐘內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 臺幣 3,000 元,比賽現場不接受口頭申訴。
四、競賽爭議申訴案件,由各該競賽種類之審判(仲裁)委員會裁定;選手資格爭議 申訴案件,由競賽組裁定。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不成立時,沒收其保證金。 壹拾參、獎勵辦法:
一、 優勝隊伍隊職員、辦理活動有功人員,依照「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 獎處理原則」辦理敘獎。
二、參賽學生獎勵事宜,由各校逕依權責及相關敘獎規定辦理,請擇優敘獎(含各級 別個人成績),不得重複獎勵。
三、各段、級組別分組.依報名人數,按下列方式錄取優勝名次,並頒發新北市政府 教育局(成績證明)以資鼓勵:
1. 2 人至 3 人錄取 1 名。
2. 4 人至 6 人錄取 2 名
3. 7 人至 9 人錄取 3 名
4. 10 人至 12 人錄取 4 名
5. 13 人至 15 人錄取 5 名
6. 16 人至 18 人錄取 6 名
7. 19 人至 22 人錄取 7 名
8. 23 人以上錄取前 8 名
9. 各段.級分組.報名人數超過一定人數時.均錄取前 8 名及【另頒發優勝名次】。 四、所有參賽選手(晉升段)事宜.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之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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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 拾 肆 、其他 事 項:
一、 凡參加本項圍棋比賽之裁判、賽務人員、工作人員、各校領隊、指導老師及參 賽人員,一律核予公差假,如有課務請予排代、本局不另發給請假證明。 二、 請會辦人員與比賽選手參加開幕典禮,典禮完成後隨即開賽。 三、 各組賽完,由各組裁判老師成績統計完成後,現場立即進行頒獎(獎牌、成績證 明)。未於現場領取者,由板橋國小於 5 月 10 日前統一寄發各校。 四、 選手報名後不另行通知,請於比賽當天上午 8 時至 8 時 40 分準時入場報到並領 取秩序冊後,依組別就座等候開賽。
五、 請各校依實際比賽組別規定組隊,報名組別或級別不實者,經查證屬實取消比 賽資格,學校相關人員並負行政責任。
六、 比賽進行中(除選手、裁判及工作人員)其餘.嚴禁家長、老師進場,違者該名選 手警告一次,警告兩次取消比賽資格。
七、 各校組隊報名後不另行通知,所有報名資料將於 111 年 4 月 25 日(星期一)公告 於板橋國小網頁。
八、 比賽會場交通路線、停車資訊及相關資訊:
1.請參賽選手及其家長、教師與陪同人員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。 2.火車:請於樹林火車站下車,轉乘公車約 10 分鐘抵達。
3.捷運:請於板南線亞東醫院站或永寧站下車,轉乘公車約 10 分鐘抵達。 4.比賽會場(將開放場內停車位及大廣場免費停車),數量有限,場館停車位若額 滿,請至附近周邊停車場或路邊停車格,並配合大會維持周邊交通秩序。若 有未 盡 事宜 , 大會 得補 充 宣布 之 。
壹 拾 伍 、本競 賽 規程 經本局核 定後 公 布實 施 ,修 正時 亦 同。